关于推荐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各委员会负责人及委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第九次会员大会、九届一次理事会拟于2026年5月27-29日在武汉市召开。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届满,为统筹推进各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与骨干力量在技术引领、标准建设、质量安全、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现启动第九届理事会各委员会负责人及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有机硅专家委员会、氟化工专家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安全环保委员会、法规事务和产品监管委员会负责人及委员。
二、基本推荐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
2. 热爱氟硅行业事业,愿意无偿参与协会相关工作,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3.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两院院士、行业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4. 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及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处罚记录。
三、各委员会专项条件
(一)有机硅专家委员会、氟化工专家委员会
1. 长期从事有机硅、氟化工相关科研、生产、应用、设计、管理等工作,在本领域具有较高专业造诣和影响力。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行业内担任重要技术职务、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 产业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 熟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判、咨询论证和行业服务能力。
(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 熟悉国家标准化政策法规及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具备标准编制、审查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 从事氟硅行业技术、研发、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 5 年以上,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和标准化工作能力。
3. 参与过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者优先。
(三)质量安全环保委员会
1. 熟悉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管理要求。
2. 长期从事企业质量管控、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管理等相关工作,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
3. 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在企业担任质量、安全、环保负责人优先。
(四)法规事务和产品监管委员会
1. 熟悉化工行业相关产业政策、法规体系、产品准入、市场监管、进出口管理等相关要求。
2. 从事法规政策研究、合规管理、产品注册备案、法务等相关工作,具备较强政策解读和合规服务能力。
3. 熟悉行业监管动态,能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马新华 (协会副秘书长)13911175423
郑东昊 (协会副秘书长)13301237632
张之容(协会综合办主任)13716970019
电 话:010-64443598
邮 箱: cafsi@sif.org.cn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