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账户
1、基本信息填写
2、用户资料完善
3、完成注册
联系人
手机号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服务条款
下一步
公司名称
主营产品
职位
邮箱
联系地址
下一步
我们已经往您的邮箱:发送了一封激活邮件。
请登陆邮箱激活您的账号。

如果您没有收到激活邮件,请检查您的被拦截邮件;或者[点击这里]重新发送一次。
您也可以跟换新的邮件地址:
×
欢迎登录
账号
密码
忘记密码?
登陆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修改资料
联系人
公司名称
主营产品
职位
联系地址
确定
×
找回密码
手机号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确定

欢迎进入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官方网站!

登陆
加入协会English
网站首页
协会之窗
协会介绍 协会大事记 协会领导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行业资讯
协会新闻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国际交流
政策法规
产业政策 协会文件 团体标准
协会服务
专家智库 会展培训 认证认可 资料下载 信用评价 成果鉴定
会员专区
会员单位 会员风采 会员服务 申请入会
统计运行
行业数据 产经地图 贸易流向
技术市场
成果发布 课题征集 项目合作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关于召开2024第二届科技创新大会·有机硅科技成果交流会的预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协会新闻
  • 行业动态
  • 通知公告
  • 国际交流
氟化工产业链通讯录 深圳氟化工高端研讨会
重点推荐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公告

编辑:CAFSI时间:2021-10-29 09:25:00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修订了《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公告。

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名录》中所列物质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名录》中所列物质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向商务部或受商务部委托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凭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原《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一批)》(环发〔2000〕10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二批)》(环发〔2001〕6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三批)》(环发〔2004〕25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四批)》(环发〔2006〕25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五批)》(环发〔2009〕161号)、《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pdf


下一篇:关于召开厦门2024年氟化工新材料协同发展论坛会议的预通知
分享到:
友情链接
CPCIF 中国硅业网 中国有机硅论坛 化工新材料网 全球有机硅理事会(GSC)有机硅益处及安全网
调研报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资料下载

主办单位: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电话:010-64443598   邮箱:cafsi@sif.org.cn

京ICP备05015000号-1

Copyright 2020~2025 www.sif.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